繼數月前起訴上海首例偽造銀行現金解款單、銀行查詢函,為他人注冊公司、提供驗資業(yè)務服務案件后,今天,靜安區(qū)檢察院對在這起案件中提供驗資報告的上海匯中偉宏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中偉宏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冊會計師吳某,以涉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依法提起公訴。這也是本市首例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
2005年1月至12月間,匯中偉宏公司接受上海禪信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委托,為557家擬設立公司作貨幣驗資,驗資注冊資本達人民幣13.8億元。這557家擬設立公司提供的銀行現金解款單、進賬單、對賬單、銀行查詢函,均是本市一銀行職員劉斌偽造的。
匯中偉宏公司聘用不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唐某(另案處理)負責驗資報告相關材料的初審工作。唐在未核實真?zhèn)巍⑽从H自向銀行函證的情況下,將這些虛假驗資材料交給吳;吳根據唐初審后的驗資材料制作驗資報告并蓋章;最后上述557份驗資報告由王加蓋主任章及單位章。由于匯中偉宏公司的這些行為,造成近1年時間里所出具的557份驗資證明文件重大失實,導致工商部門作出錯誤判斷,使這些主體資格和條件不符合的公司獲領營業(yè)執(zhí)照。2007年3月,王、吳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了犯罪事實。
另據了解,這557家公司成立以后,有12家涉及民事糾紛,其中8家已執(zhí)行,1家因為沒有執(zhí)行能力而未執(zhí)行;牽涉刑事犯罪的有2家,其中一家典當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人民幣1200萬元,被本市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其虛報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另一家公司涉嫌詐騙人民幣850萬元,被陜西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虛報注冊資本為3800萬元。
承辦此案的靜安區(qū)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鄭翼認為,匯中偉宏公司作為承擔驗資職責的中介組織,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王、吳作為公司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檢察官點評
近年來,中介組織的違法操作行為,給許多不具備資質的經濟主體以合法外衣,為這些經濟主體的違法犯罪行為創(chuàng)造條件,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埋下嚴重隱患。
在這起案件中,虛假注冊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經濟誠信制度建設,對于經濟健康運行帶來巨大負面影響。一些公司通過虛假注冊成立后,根本不開展正常營業(yè)活動,或者經營狀況惡劣負債累累,而稅收幾乎為零,甚至有的公司成立后就以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為主業(yè),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所以,打擊中介組織犯罪有利于凈化市場環(huán)境,促進中介組織規(guī)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