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商報 2009年8月13日 廣西天華編輯
昨日(8月12日)記者獲悉,高新區檢察院以涉嫌變造金融票證罪對成都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股東金某批準逮捕。
今年3月,成都某公司股東王某等人準備注冊一家新公司,但因注冊資金不足,找到金某。金某表示,有辦法幫其出具驗資報告,但需按千分之五至七的比例收取墊資費用。王某同意后,金某以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義,匯入50萬元資金到王某新公司的銀行賬戶。按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規定,公司注冊資金必須由股東個人投入,轉賬存入的代墊資金不能出具驗資報告。為達到虛假驗資的目的,金某利用電腦軟件將繳款單上轉賬存入的內容修改為股東王某的個人投資,隨后將修改后的繳款單打印出來,再提供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驗資報告。依據這張虛假的驗資報告,王某的公司順利取得了工商登記。后經公安機關查實,今年3月至案發,金某等人偽造的銀行進賬單共計30張,虛假驗資金額8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