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政部網站 2011年1月30日 廣西天華編輯
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統一部署,財政部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于近日同步推出了醫療機構財務、會計、注冊會計師審計等五項制度,即:修訂印發了《醫院財務制度》(財社[2010]306號)和《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制定印發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財社[2010]307號)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財會[2010]26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印發了《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會協[2011]3號)。
新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執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這五項制度的實施,有利于推動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醫療機構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預算約束和成本控制,規范業務活動,促使醫療機構運行機制不斷完善;有利于加強政府主管部門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會計監管,避免機構的盲目擴張,從供給方加強醫療費用控制,緩解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利于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作用,提高醫院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透明度,推動醫療機構財務信息的陽光化;有利于推動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的綜合改革進程。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會同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認真抓好這五項制度的組織實施,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開展系統培訓,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