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華悅觸“紅線”受公開譴責
來源:天華會計時間:2006-03-29發布人:廣西天華編輯瀏覽:次
來源: 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 2006年3月28日 廣西天華編輯
會計師事務所作廣告宣傳招攬業務,并宣稱所謂的審計收費打8折,此舉違反了注冊會計師行業不允許做廣告的“紅線”禁令。日前,天津華悅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悅事務所”)因觸及這一“紅線”受到了行業公開譴責。
2005年11月17日,天津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接到舉報,“反映華悅事務所向企業散發事務所簡介,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此招攬業務”。據此,天津注協對華悅事務所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
據查,華悅事務所于2005年4月12日經天津市財政局批復成立,于同年4月20日取得了營業執照。該所股東沒有按期辦理完轉入該會計師事務所的手續,卻于2005年4月22日對外出具了第一份報告,從而違反了《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應當自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完工商登記手續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轉入該會計師事務所的手續。注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新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經查,散發簡介作廣告宣傳是華悅事務所下屬的一個業務部所為,簡介除去對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華悅事務所的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外,還特別注明:優惠收費“按去年審計費的8折收取”,這樣的宣傳嚴重損害了行業形象,擾亂了行業秩序,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華悅事務所主任會計師王某稱,對下屬業務部散發簡介一事并不知情。對此,天津市注協有關人士表示,依照相關規定,華悅事務所應對其下屬業務部的行為負責,即使不知情也并不能減輕其法律責任。
天津市注協認為,華悅事務所的行為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二十八條:“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的規定。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第三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決定給予華悅事務所“社會公開譴責”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