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 2006年4月11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日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為配合自治區財政廳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治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行業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發布了制止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五條禁令”:
一、會計師事務所未經自治區財政廳批準,不得在法定注冊地點以外設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機構。凡是未經自治區財政廳批準在法定注冊地點以外的地方設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固定電話,不論是否掛牌,或者用其他公司的招牌進行聯系并執行法定業務的,一律視為非法設立分支機構。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驗資項目必須嚴格按照2006年3月10日全區68家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簽署的《廣西區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公約》約定收費限額收費。
三、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人員不得利用新聞媒介或其他途徑對自身業務能力、執業資格進行夸大或不實宣傳。
四、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攬業務時不得與相關單位或個人簽訂業務收入返還協議,不得向相關單位或個人提供變相回扣,如中介費、信息費、場地使用租金以及報銷發票等。
五、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以收取中間業務費為目的的中介業務合作活動。
廣西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五條禁令”的提出,將對我區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有序、規范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