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財經報 2006年4月16日 廣西天華編輯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精神,堅決反對商業賄賂、反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加強行業誠信建設,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日前,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在組織召開貫徹新《公司法》、規范年報審計工作會議上,發布了旨在治理行業不正之風的“約法三章”和“六條禁令”。
“約法三章”中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攬或執行業務時,必須誠信為本,保持良好的行業形象,不準向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必須嚴格遵守執業準則,保證執業質量,不準向客戶領導和相關人員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不準搞回扣、分成等;必須獨立、客觀、公正執業,不準接受客戶的宴請和商業性娛樂活動,不準接受客戶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六條禁令”中規定,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向其他中介“批發”、“轉包”業務的行為;禁止會計師事務所替非會計師事務所的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的行為;禁止會計師事務所以低價承攬業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會計師事務所以回扣、分成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為;禁止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相互詆毀的行為;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到本事務所工作場所之外任何地方擺攤設點承攬業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