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2006年6月6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日為貫徹上海市政府關于整頓和規范驗資業務的有關文件及有關會議精神,加強對上海市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監督,規范驗資行為,促進會計師事務所提高管理水平,加強質量控制,防范執業風險,上海市財政局決定在全市開展一次整頓和規范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業務的專項檢查工作,檢查對象為經批準設立于上海市的會計師事務所(包括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和外省、市會計師事務所在上海的分所,下同),檢查范圍為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本次檢查分為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階段、重點檢查階段兩個階段,財政局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于2005年6月1日到6月15日自行檢查其驗資報告是否按照規定制定并有效地實施了驗資業務的內控制度;是否按規定簽訂驗資業務約定書、編制驗資業務計劃;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實施貨幣驗資、實物驗資及其他各種形式的驗資。
財政局將于2006年6月25日到8月31日開始重點檢查,重點檢查的對象主要為以下四種情況的會計師事務所:1、近年來驗資業務量快速增長的;2、近年來因驗資業務受到投訴、舉報較多或因驗資業務違法、違規而受到財政或其他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3、未認真進行自查或未及時上報自查材料的;4、上海市財政局根據監管工作需要認為應當對其實施檢查的。重點檢查采用抽樣檢查方式,樣本的選擇及比例,應充分考慮不同的時間節點和來自不同的渠道,且延伸一定的被驗資企業。重點檢查的內容與自查內容一致。但重點關注四個方面的情況:1、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的函證程序及要求,將銀行詢征函交由被審驗企業、經濟小區或其他人員辦理的情況;2、是否存在對驗資憑證審驗不嚴,對填寫不全或不規范的銀行進賬單等憑證不作進一步的審驗而視同有效憑證的情況;3、是否存在隨意涂改驗資憑證、隨意填寫憑證日期及其他不按規定制作工作底稿的情況;4、是否存在其他違反驗資業務規定的情況。
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上海市財政局將根據不同的情況,依法分別予以處理。對一般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實行行政談話和提醒等形式的說服、教育,督促其改正;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除責令整改外,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在業內通報;對情節特別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