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06年1月9日 廣西天華編輯
1月9日,《證券日報》以“注會行業監管體系日趨健全”為題,報道《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報道稱,加上此前公布的相關規定,中注協已經建立了由業務報備、執業質量檢查、行業懲戒和會員誠信檔案制度等組成的行業監管體系。
據悉,《懲戒辦法》注重實體規范與程序規范相結合。主要包含了以下三大類規范:一是從行業監管實踐出發,將25種執業違規行為作為懲戒的重點,內容覆蓋違反注冊會計師法、違反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的情形,并規定了各種行為的具體構成以及相應懲戒。二是借鑒國外注冊會計師行業成功的做法,科學設置懲戒種類。《懲戒辦法》規定的懲戒種類包括訓誡、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三種方式。三是明確了懲戒的程序和相關權利義務,規定會員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提請回避的權利以及申訴的權利,并規定了中注協應當經過調查、聽取陳述和申辯意見、集體合議審理后方可作出懲戒決定,切實維護會員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