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07年2月13日 廣西天華編輯
記者9日從寧夏工商局獲悉,銀川市工商局依據《公司法》規定,對連續兩次為企業提供虛假驗資報告(涉案注冊資金額達3000萬元)的寧夏華誠會計師事務所作出了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5.2萬元的處罰。
據銀川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長康建衛介紹,寧夏華誠會計師事務所先后于2006年7月24日、8月25日接受某工業園區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和某科工貿有限公司的委托進行驗資業務,在沒有認真審驗上述兩家公司提供的開戶銀行收款憑證、對賬單及銀行函證回函,沒有對出資者的實際出資額進行審驗的情況下,為企業提供了虛假驗資報告。工商執法人員審查時發現,上述兩家公司所提供的銀行詢證函、現金交款單、銀行對賬單均系偽造,涉案注冊資金額達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