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審計署網站 2007年3月30日 廣西天華編輯
這些年來,部分國內外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造假丑聞不時被曝光,安達信會計事務所審計失敗導致“安然”公司破產,“銀廣廈”等上市公司報表造假及“中天勤”事務所舞弊。就是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在經歷工程造價事務所一審的基礎上,往往又要被國家審計機關二審擠掉若干“水份”。有的還因為國有資產被中介機構低評漏評,國有企業慘遭賤賣流失,國家審計機關不得不以“消防隊”角色再次介入,平息群體性糾紛。這樣的事例可謂屢見不鮮。可以說,社會公眾對社會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的輕信和焦慮,開始從部分和個別殃及到整個行業。人們不禁要問,中介機構這是怎么了?
■ 執業質量高低兩重天
[案例一]蘇北某區政府旗下的房地產公司,曾經享受到了政府土地出讓金、規費減免等多項政策優惠,且開發了多個商品住宅小區,每年平均上繳稅金111.47萬元,還先后注冊成立了建材、物業和裝潢三個分公司。就是這樣一個在當地地產界“響當當”的國有企業,進入改制程序,對所有資產進行評估后,某會計事務所卻給出了賬面負資產為847萬元的虛假結論。此結論報經該區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時,遭到普遍質疑。會議決定由該區審計局對中介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一次監審和復核。審計部門經過一番嚴謹細致的工作,摸清了該企業至少有凈資產300余萬元的家底。在此基礎上,該區政府公有資產管理部門重新委托另一家中介事務所,對該公司的資產再次進行評估。并要求審計部門全程監督,確保審計質量無差錯。新聘的中介機構敬畏審計部門已經掌握的結論,認真細致地開展評估工作,同時,加強與審計部門的溝通和協作。最終,得出了與審計部門基本沒有出入的結論:企業凈資產為335萬元。與第一次評估的結果,整整相差1282萬元。
[案例二]蘇北某市中學新校區工程總投資近億元。按常規,都是教育主管部門委托工程造價事務所先行審計,審計部門進行二次審計,再結算工程費用。但由于一、二審之間存在時差,一些建設和施工單位以時過境遷、資料缺失為名,故意設障,規避國家審計。該市審計局依據使用財政性資金且投資額在30萬以上的工程項目,一律報經審計部門審計的規定,爭取到了國家審計直接介入一審。該市審計局擇優聘請8家中介機構,加上該局的5名工作人員,組成了一支25人、涵蓋土建、安裝、裝潢、鋼筋翻樣專業的合成審計組。且采用全地點、全方位、全時段和全員額管理的封閉審計形式,用時45天,對12個單項工程進行工程決算審計,共核減工程款3580.76萬元,核減率達28%。審計部門按工程核減額的5%支付審計費用,將誠信和質量綁在一起。審計部門對每個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量都平均分配,同一類型的工程必須由多個中介機構共同實施,經自我復核、中介機構交叉復核、審計組成員復核的“三級”復核制,及時發現和控制重大偏差。中介機構審計人員與施工單位人員核對工程量,到現場勘量,一律要有審計部門工作人員在場。一位中介行業的職員說,如果不是采取這種模式,我們不會服從審計局的管理和指揮,這項工程也不會核減掉3000多萬元,最多核掉千把萬,就算不錯了。
■ 板子不可全打中介
提及中介機構的誠信和質量痼疾,某市會計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道出了其中的玄機:中介機構執業質量低下,有客觀原因,如被審計單位財務造假水平高超,審計發現不了問題;相關會計準則和法律制度滯后于企業的創新業務,審計無法從制度和技術角度鑒證報表的真實性。當然,也有主觀原因,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自負盈虧的企業與生俱來的逐利本性。
談到這一點,他似乎顯得很是無奈:“目前,我國缺乏必要的民事賠償機制,受虛假財務信息誤導產生的損失,無法得到相應的經濟賠償,違規的巨大利益往往驅使中介機構鋌而走險。加之,社會中介業務僧多粥少,為搶奪客戶,事務所競相壓價。出于獲取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不得不壓降時間、人力、交通等成本支出,甚至干脆省略必要的審計程序,加劇了誠信和質量風險。”
上述兩個案例便是最好注腳。在房地產公司的審計中,審計部門按照完整的土地批文,整理出樓盤清單,以地找房。然后,深入16處現場逐棟逐戶清點,查出漏評凈資產120多萬元。一位中介機構的職員說,這樣費時費力,叫我們喝西北風去啊!在中學的工程審計中,中介機構的審計人員在確定樓層板底粉刷屬隱蔽工程工程量時,對12棟樓逐一開鑿檢測,發現有11處工程未做板底粉刷,僅此一項就核減工程造價56.09萬元。中介機構的職員解釋賣力干活的動因,用了八個字:多核多得,舞弊白干。
那么,中介機構的質量和誠信叫人始終放心不下,還有沒有其他根源呢?筆者從接觸到的大量審計信息來看,其中不乏真知灼見:體制機制存在缺陷。以國有資產評估為例。國務院國資委1991年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有拍賣、出售、轉讓、清算等行為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的占有單位,經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應當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在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1992年由國家物價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發布的《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還規定,資產評估收費實行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資產評估機構可以在規定收費標準范圍以內,與委托單位商定收費額。
“國有企業聘請那家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費給多少,都是自己說了算。利益的韁繩牽在國有企業手上,中介機構迎合其不合理的需求,獨立性喪失,內部質量控制體系形同虛設,也就自然不過了。現在看,這些規定顯然已不合時宜,一日不動大的手術,中介機構的質量一日得不到根本好轉。”一位審計同行分析說,正是這種弊端的長期存在,一些中介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串通一氣,相互勾結,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才會屢屢發生。前面提到的房地產公司,為了造出賬面為負資產的假象,竟在一個月里,調整盈虧1300萬元,中介機構查賬時竟裝聾作啞。在對一門面房資產評估時,中介機構取下限標準,得出資產120萬元的結論。審計部門提出這一資產年租金就達15萬元,8年后可以收回價值,顯屬低評。中介機構不得不將房屋重置價格調高為160萬元。“這些不正常現象,背后隱藏著什么問題,不言而喻。國有企業資產評估如此,其他的如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等,也同樣存在審計程序、付款方式、資源配置等體制機制性問題。”一位參加上述審計項目的審計人員如是說。
審計署李金華審計長在中國科學與人文論壇的演講上指出,現在,我們國家的監督力量是很多的,但沒有整合好。被監督對象出了問題,也不用追究監督部門責任。同樣,中介機構屢出誠信質量問題,也暴露了監管方面的薄弱。據了解,目前,承擔中介機構監管職責的部門有審計、財政、國資、證監、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等。審計機關依法可以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審計報告進行核查,但監督面狹窄,而且查出的問題還要移送財政部門處理。注冊會計師協會,是隸屬財政部門的行業管理組織,職責雖然較多,但是,由于不掌握中介機構的人權和財權,也沒有直接的處罰權,而且還要靠中介機構的會費維持運轉,所以,監管往往也失之于軟。財政、證監部門對中介機構雖然握有“生殺予奪”的處罰權,但對違規的懲處“震懾”力不大。如對“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造假案,只吊銷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資格和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并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沒有判令其賠償經濟損失,在經濟上給予重罰。透過上述兩起審計案例,不難看出,中介機構的質量和誠信有著相當大的可塑性和成長性,關鍵是監管機制和組織方式要有力可行。
■ 改革是惟一出路
“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和誠信問題,牽一發動全身,危害不可小覷。不僅給中介機構的生存發展形成沖擊,更嚴重的是,經其出具的虛假審計報告,在股民使用后,會造成投資的失敗;在政府部門使用后,會造成國有資產和稅收的流失。一些中介機構多少年前惹下的官司,現在還要牽連國家審計機關。”與業內人士聊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問題,大家都有切膚之痛。
一位參加過會計事務所審計業務質量檢查的專業人士認為,要想滅絕中介機構天然的逐利本性,無異于緣木求魚。但是,有關部門可以讓利益的杠桿轉身,將中介機構的逐利本性約束在一定的框框內,并且用科學的游戲規則來組織各方博弈。比如,有些地方完善了有關評估和監管制度,由資產占用單位委托改為國有資產出資人委托,將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權收回到國資部門,并且從己改制企業的凈收益和財政預算資金安排中,統籌審計費用,實行國資部門委托國資部門付費。據報道,從2006年11月開始,南京市國資委率先在國內實行統一委托審計。向社會公開招聘信息,經過審計、財政、監察等部門組成的專家組評審,選定了22家審計中介機構,由國資委和中介簽訂合同。統一委托審計屬下300多家國企,涉及2000多億資產總額。有些地方更是扎緊了監管的樊籬,付費前,不僅要經過國資部門的復核關,而且還要經過國資部門聘請的專家評審關,在確認中介機構履行責任后,國資部門才“掏腰包”。這樣,中介機構勢必要圍著國資部門的指揮棒轉,對國資部門負責,無形中斬斷了與企業的利益勾聯鏈條。
不少審計機關也開始意識到制度機制體制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創新審計模式,掌握審計話語權。如江蘇省審計系統改變事后的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模式,廣泛運用了全程跟蹤審計模式,直至今天的駐場審計模式。這種類似于體育比賽中“貼身防守”般的審計模式,規避了二審的尷尬和被動,主導了社會審計資源,使審計監督覆蓋了從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設計、變更、設備材料的進出、隱蔽工程等,直到工程款支付的全過程。不僅節約了大量建設資金,而且極大地控制了腐敗的發生率。有關媒體將這一亮點比喻為:腐敗多發地帶中的一塊“綠島”。另一方面,通過積極的作為,促成政府出臺地方性法規。如以政府文件形式規定,投資總額達到30萬的,將由審計部門實行必審,低于這個數額的,將由審計部門實行抽審。財政部門退居下游,預留25%以上的工程款,等工程審計結束后方可結清,并列入工程招標文件和工程承發包合同。這樣,就為審計部門直接進入一審,掃清了體制和法制上的障礙。
“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和誠信問題,不是哪一個部門解決得了的。”某市政協一位政協委員專門做過中介機構的方面的提案。他建議,政府應當走向前臺,將各種監管力量整合到一起,成立類似經濟責任審計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分工,各司其責,減少重復,使中介機構的質量管理、培訓、檢查、監督、處理、處罰、問責形成“流水作業”。還要對魚龍混雜的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對執業質量差,信譽度低的中介機構,建立黑名單制度,吊銷其執業資質,直至將其逐出當地市場。同時,也要象建設領域建立有形的招投標市場那樣,建立社會審計業務招投標市場,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競爭。還有必要建立廣覆蓋的征信系統,使“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改頭換面的中介機構,退出后難以到別處立足生存。
這位委員還支招,目前,大多數中介機構的注冊資本僅為30萬元,這就意味著最高賠償也就是30萬元。所以,應加快中介機構的改制步伐,大力發展合伙制事務所,做大做強,并且出臺相關的賠償法律。這樣,一旦審計失敗或誠信缺失,就應當承擔全體投資者或政府的全部或是部分損失,促使其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心和責任心。這一會計界多年的呼聲,在2006年12月28日終于有人應和。國內上海立信、中天華正、廣州羊城三家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宣告聯合組建成立上海立信長江會計管理有限公司。新公司規模將達到2000名員工、5億元左右的業務總收入,在業務上直接和國際“四大”形成競爭。
2001年,全國各地先后完成了會計師、稅務師、評估師注冊事務所等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的脫鉤改制任務,社會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亂辦、亂管、亂執業”, 引發經濟糾紛爆炸式增長,嚴重擾亂經濟秩序的問題得到了較大改觀。時宜勢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社會中介機構身上又出現了新的矛盾和問題,有的已到了非解決不行的地步了。怎么辦?惟有改革,改革,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