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趁著公休之機,一家人自駕車到貴州、四川一帶。途經四川自貢,我慕名參觀了全國唯一的以鹽為主題的博物館——自貢市鹽業(yè)歷史博物館。
自貢市以盛產井鹽著稱,開采井鹽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是聞名遐邇、飲譽中外的“千年鹽都”。發(fā)端于東漢章帝時期(公元76-88年),經魏晉南北朝時漸具規(guī)模,唐宋時期已經聞名于世。明清時期進一步發(fā)展,到清咸豐同治年間(1851-1874年)趨于鼎盛,成為全國井鹽的中心, “富甲全川”。
鹽業(yè)博物館中關于鹽的開采歷史、開鑿技術等展品豐富,但是我最感興趣的還是關于“鹽稅史陳列館”部分。
古代凡是便魚鹽之利的地方就可以通商工之業(yè),成為富裕之地。因為中國古代貿易,實際上主要就是糧、鹽、布、鐵、畜等五種大宗商品。由于鹽對于人民生活不可或缺,加上開采不易,產地較少,政府可以從源頭控制鹽的開采。鹽業(yè)專賣通常為強勢政府控制財源的絕佳方式之一。鹽是中國歷史上壟斷時間最久的商品,政府從鹽中獲得的稅收比其他任何商品都多,有時甚至占到政府總收入的一半以上,“天下之賦,鹽利居半”,絕對屬于國家的“支柱產業(yè)”。以前提到“鹽商”,比現(xiàn)在的房地產大佬還要富豪,博物館原址就是西秦會館——一座由陜籍鹽商集資修筑的同鄉(xiāng)會館。
《民國鹽務史稿》中記載的從1937年到1945年鹽稅收入的數據顯示,鹽稅在稅收總額中所占比重在1945年一度達到53%,最低也在11%以上。在鹽稅作為政府主要稅收的時代,生產及販運私鹽就相當于與政府搶食,打擊私鹽也就等于打擊偷漏稅。
建國之初,鹽稅收入仍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產業(yè)結構逐漸走向工業(yè)化,征稅途徑增多,鹽稅在國家稅收中的比重逐年下降。1950年中國的鹽稅占國家稅收的比重為5.49%,到1985年鹽稅收入占整體稅收的比重首次降到1%以下。從1994年開始,鹽稅不再作為一個單獨稅種,而是被納入了資源稅的征收范圍。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還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原礦和鹽。鹽稅只是資源稅幾個稅目中的一項。據統(tǒng)計,2013年鹽稅收入還不到國家稅收的萬分之二,鹽稅地位之低早已到了可有可無的地步。
從稅收的特點看,鹽稅的降低也是必然。古代生產力低下,除生活必需品外,無更多的非必需品以供征稅,故只能從鹽、糧、鐵等物品生產貿易中征稅。而隨著生產力水平提高,越來越多的“閑暇類非必需品”出現(xiàn),成為稅收的對象,現(xiàn)在國家的香煙、酒、化妝品等稅收,遠遠高于鹽,這其實也是歷史的進步。
(廣西天華會計師事務所 李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