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產發〔2008〕6號 2008年7月25日頒布 廣西天華編輯
各市商務局、公安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廣西區各市中心支行,各市國資委,各隸屬海關,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區各市中心支局:
現將商務部、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的《關于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擴大服務出口的若干意見》(商服貿發〔2007〕50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我區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會計服務出口是大力發展服務貿易、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和提升對外開放水平的重要內容,對促進我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區與東盟國家的經濟貿易合作在迅速發展,鼓勵注冊會計師行業開展會計服務出口,對密切我區與東盟國家的經貿關系,促進我區企業開展境外融資或境外投資,具有保障作用。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積極支持注冊會計師行業開展會計服務出口。具體意見如下:
一、加強我區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會計服務出口的能力。各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積極指導會計師事務所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執業水平,發揮自身優勢,努力創出品牌,增強國際競爭能力。
二、給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會計服務出口政策扶持。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會計服務出口,將會遇到有關資金、擔保、信貸、外國市場準入等政策性問題,這需要各部門根據國家政策,制定我區的貫徹實施辦法,幫助會計師事務所解決困難,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盡快走向國際市場。
三、重視我區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宣傳、培訓和對外交流工作。各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宣傳我區注冊會計師行業在我區經濟發展和企業“走出去”中的作用;要做好我區注冊會計師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工作;要支持我區會計師事務所參加各類展銷會、洽談會、國際合作項目投標等國際合作交流活動。
我區注冊會計師行業開展會計服務出口,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及時了解情況,通報信息,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為會計師事務所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推動我區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南 寧 海 關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