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財會[2009]26號 2009年4月17日 廣西天華編輯
各市財政局,區直及中央駐邕各企業:
為了貫徹落實《會計法》關于“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規定和人才強桂戰略部署,在我區造就一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拔尖會計人才隊伍,根據我廳《關于印發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規劃的通知》(桂財會〔2006〕51號,以下簡稱《規劃》)精神,經研究,我廳決定于2009年開展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十百”層次(企業類)第二期培養人選的報名推薦和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實行人才強桂戰略,適應我區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的新要求,抓住選拔、培養、評價認證、使用等關鍵環節,經過5至10年的努力,使我區涌現出10名左右精通業務、善于管理、綜合素質高、業績突出、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復合型會計專家(第一層次),100名左右專業素養高、理財能力強、發展潛力大、業績顯著、在全區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級管理型會計師(第二層次),積極發揮他們在強化會計職能、提高理財水平、參與戰略決策、宣傳會計法規、研究實務問題、開展會計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帶動和輻射作用,提升我區會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為加快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端管理型會計人才支持。
二、報名的基本條件
在企業擔任分管財會工作的企業負責人、財會部門負責人或者財會業務骨干,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選拔:
(一)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在企業擔任分管財會工作的企業負責人、財會部門負責人或者財會業務骨干,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財會工作5年以上;
(三)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四)具有必要的英語基礎;
(五)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培養對象的選拔程序
(一)個人申請與資格審核。具備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企業(單位)同意后,如實填寫《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項目申請表(2009)》(見附件1),于2009年6月10日前,向所在企業(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1份(提供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下材料復印件均為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表中所列論文的原件及復印件(含雜志的封面、目錄、論文正文);
6.已出版專業著作的原件及其封面、目錄、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和封底復印件;
7.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8.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各企業(單位)負責受理本企業(單位)申請人員的材料申報、資格初審工作。各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選拔條件,認真核實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及所附證明材料,經審查合格的,在申請表“所在單位鑒定及意見”欄簽署鑒定意見,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于2009年6月15日前,將本企業(單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上述材料報至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報送方式是:駐邕的區直企業、中央企業報給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駐其他市的區直企業、中央企業和各市的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報給當地的地級市財政局。
各市財政局應當按照規定的選拔條件,對各企業(單位)報送的申請人進行資格復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復審結束后,應將上述材料的原件退還給申請人,將合格申請人的申請表及上述材料中的有關復印件于2009年6月20日前報至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駐邕的區直企業、中央企業報送的上述材料的原件,由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負責退還給申請人員。
(二)選拔筆試。我廳對申請人進行集中選拔筆試。考試范圍為會計、企業內部控制、企業管理綜合知識和英語。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09年9月6日下午14:30-18:00,考試地點設在廣西財經學院(南寧市),有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并在廣西財政網(www.gxcz.gov.cn)同步發布,請申請人注意瀏覽該網“會計管理”欄目登載的相關信息。
(三)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后,我廳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選拔面試的申請人員名單。面試名單將在廣西財政網站上公布,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及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等,面試時間為20分鐘。選拔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09年10月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培養對象。我廳根據選拔考試的結果,擇優確定60人左右作為培養對象。入選名單將于2009年11月上旬前后通過廣西財政網向社會公布,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四、培養措施
按照因材施教、學以致用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養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和提升培養對象的綜合素質。
(一)培養方式
本期培養對象委托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進行培養,培養時間為3年,分為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跟蹤培養兩個部分。集中培訓每半年進行一次,每次時間為15天左右。集中培訓之外的時間實行跟蹤培養,跟蹤培養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
集中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交流互動等方式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主要是通過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學習和交流,夯實理論基礎、優化知識結構、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視野、提高組織協調能力,為各位學員之間及學員與師資之間搭建一個溝通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
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培養。主要以學員在職自學為主,采取邊實踐邊學習的方式。實行導師制,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為學員配備導師,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網上輔導服務。在導師指導下,學員按照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實際問題,進行自學、應用和調研等,定期參加網絡論壇的討論,按時參加我廳安排的有關活動,定期向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和我廳報送學習心得體會、實踐應用報告、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去。
(二)培養內容
以能力建設為核心,根據學員的特點和需求,按照貼近實際、結合案例、突出前沿、體現創新的原則,確定培養課程體系。
1.以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案例教學為手段,交流、講授拔尖會計人才應當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2.以學員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學以致用,解決學員在工作中遇到或者將會遇到的實際問題。
3.關注社會經濟熱點問題。結合企業改革、經濟改革和會計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研討等,拓展學員視野。
(三)學員的考核與管理
1.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學員的日常管理,建立學員檔案,制定學員考勤、課程考核、報告撰寫、學績評定等管理制度,系統記載學員在培養期間的學習、綜合表現、出勤等情況,定期將這些信息提供給我廳。
2.我廳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學員及學員所在單位經常進行溝通,及時收集和更新學員培養方面的信息,定期向學員所在單位通報,落實培養管理的各項措施,積極研究解決培養中遇到的問題。
3.引入淘汰機制。實行年度考核制度,根據學員在培養期間的綜合表現,對無故缺課、未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不按規定向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和我廳報送學習心得、實踐應用報告、調研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等的學員,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參加培養的權利,勸其退學,并將情況通報學員所在單位。
4.頒發培訓證書。培養周期屆滿,學員完成規定的全部課程等,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結業,由我廳頒發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十百”層次人選培養證書。
五、培養費用
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學員共同承擔的培養費用投入機制。在培養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的學員,其培養期間的培訓費用由自治區財政負擔,集中培訓期間的食宿、往返旅費由學員單位和學員解決。
六、其它事項
本次企業類第二期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將根據各企業(單位)的報名推薦情況確定,我廳將于2009年7月1日左右通過廣西財政網會計管理欄目公布全區報名情況及是否如期舉行選拔考試等信息,以便于備考人員做好應考準備。
聯系人:劉云
聯系方式:(0771)5331605、5318020(傳真),[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南寧市桃源路69號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
郵政編碼:530021
附件:
1.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項目申請表(2009)(本表可通過廣西財政網的下載專區下載)
2.2009年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對象選拔考試日程安排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