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財會〔2006〕51號 廣西天華編輯
各市財政局,區直各委、辦、廳、局,各大中型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了貫徹落實《會計法》關于“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規定,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在建設富裕文明和諧廣西中的促進作用,根據自治區人才強桂戰略部署和全區人才發展“十一五”規劃,我廳制定了《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決定從2007年起,在我區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注冊會計師行業、會計學術領域開展“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計劃用5至10年的時間,努力使我區涌現出10名左右精通業務、善于管理、綜合素質高、業績突出、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復合型會計專家(第一層次),100名左右專業素養高、理財能力強、發展潛力大、業績顯著、在全區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級管理型會計人才(第二層次),1000名左右業務熟練、理財水平較高、起骨干帶頭作用、在市縣有較高知名度的會計行家(第三層次)。積極發揮“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在強化會計職能、提高理財水平、參與管理決策、宣傳會計法規、研究實務問題、開展會計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帶動和輻射作用,提升我區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現將《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積極參與、支持和開展“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工作,為加快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端管理型會計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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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規劃
為了貫徹落實《會計法》關于“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規定,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在建設富裕文明和諧廣西中的促進作用,根據人才強桂戰略部署和全區人才發展“十一五”規劃的要求,結合我區會計人員隊伍的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人才強桂戰略,抓住選拔、培養、評價認證、使用等關鍵環節,計劃用5至10年的時間,在我區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學術領域、注冊會計師行業培養造就“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努力使我區涌現出10名左右精通業務、善于管理、綜合素質高、業績突出、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復合型會計專家(第一層次),100名左右專業素養高、理財能力強、發展潛力大、業績顯著、在全區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級管理型會計人才(第二層次),1000名左右業務熟練、理財水平較高、起骨干帶頭作用、在市縣有較高知名度的會計行家(第三層次),積極發揮“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在強化會計職能、提高理財水平、參與管理決策、宣傳會計法規、研究實務問題、開展會計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帶動和輻射作用,提升我區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為加快廣西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端管理型會計人才支持。
二、培養平臺
我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的原則推進,自治區主要負責培養第一、第二層次的拔尖會計人才,各市主要負責培養第三層次的拔尖會計人才。各級要充分用好三個平臺,扎實推進培養工作的開展。
(一)努力用好財政部搭建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平臺。扎實開展我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使我區的“十百”層次拔尖會計人才成為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的重點后備人選,積極向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班輸送更多的廣西學員,借助這個平臺,把廣西的會計人才推向全國、推向國際,使他們逐步成長為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復合型會計專家。
(二)搭建自治區級的“十百”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平臺。采取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選拔機制,把那些熱愛財會工作、遵守財經法規、年富力強、好鉆研、知識面寬廣、精通業務、善于理財、具有發展潛力和戰略思維觀念、工作實績突出的會計人才選拔出來。選擇合適的學習、實踐培訓基地,設計科學、實用的課程體系,實行一段時間的集中培訓與實踐跟蹤培養,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為他們發表高質量的論文等創造條件,把他們培養成為在全區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級管理型會計人才,為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的培養儲備更多的后備人選。
(三)搭建地級市的“千”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平臺。采取市里主導、縣里積極配合、自治區督促指導等方式,通過科學、合理的選拔,把發展潛力較大的會計人才挑選出來,進行系統的集中培訓與實踐性跟蹤培養,在各市、縣造就1000名左右專業知識豐富、業務熟練、理財能力較強、起骨干帶頭作用、業績突出、知名度較高的會計行家,使他們成為高級管理型會計人才、復合型會計專家的主要后備人選。
三、組織領導
自治區財政廳成立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管理的重大事項,指導、推動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的實施。
領導小組下設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草擬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規劃、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第一、第二層次培養人選的選拔、培養工作,落實培訓單位,商定培訓教材和培訓師資,指導協調培訓單位開展培訓工作,對學員進行跟蹤考核管理;指導各市實施第三層次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工作;組織開展“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的申報、評價、確認、考核、推介等工作;建立“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信息庫,對“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進行動態管理。
各市財政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本市第三層次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工作;做好全區第一、第二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人選的組織發動、資格初審、推薦上報等工作;組織發動本市會計人員申報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負責資格初審、推薦上報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四、培養對象及選拔
(一)培養對象。涵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注冊會計師行業、會計學術領域四個類別的會計人才。
企業類拔尖會計人才:各企業分管財務會計工作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其后備人員、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財務會計骨干。
行政事業類拔尖會計人才:各行政、事業單位分管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其后備人員、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財務會計骨干。
會計學術帶頭人:我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會計教學、科研工作、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主要通過財政部搭建的“全國高級會計人才—會計學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培訓班”平臺進行培養。
注冊會計師行業拔尖人才:在我區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專業素養高、職業道德好、綜合素質優、年富力強的注冊會計師。主要借助財政部搭建的“注冊會計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班”平臺進行培養。
(二)選拔條件和培養基地
培養對象 選拔條件 培養基地
一、企業類拔尖會計人才 ⒈基本條件
⑴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⑵有較豐富的財會工作經驗,從事財會工作5年以上;
⑶年齡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
2.“十百”層次的具體條件
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⑵具有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或者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包括通過全國或廣西合格分數線),或者具有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資格,或者特別優秀且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
⑶工作實績突出,政策理論水平較高,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⑷具有較好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⒊“千”層次的具體條件
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在財經類高校等設立科研培養基地;
2、以學員所在單位或知名企業作為實踐培養基地。
二、行政事業類拔尖會計人才 1.基本條件
⑴遵守《會計法》、《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⑵有較豐富的財會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⑶年齡不超過45歲,身體健康。
2.“十百”層次的具體條件
⑴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⑵工作實績突出,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駕馭政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⑶具有一定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⒊“千”層次的具體條件
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在財經類高校等設立科研培養基地;
2、以學員所在單位作為實踐培養基地。
三、會計學術帶頭人 1.熱愛會計科研、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擁有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學位,具有8年以上會計科研、教學工作經歷,具有副高以上職稱;
3.在國家一級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論文或出版一本以上專著;
4.具備熟練運用外語進行聽說讀寫的能力,或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國外學習、科研、教學或工作經歷;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 以財政部的全國會計學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培訓班為主。
四、注冊會計師行業拔尖人才 ⒈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證書4年以上;
⒉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⒊具有良好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記錄,近4年執業活動中沒有因違法、違規受到處罰;
⒋具有項目經理以上職級或主持大型項目的審計工作經驗。 以財政部的注冊會計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班為主。
(三)選拔方式。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機制,實行推薦+考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四)選拔周期及規模。第一、二層次的培養人選計劃每兩年選拔一次,按類別每次選拔30-50名。第三層次培養人選的選拔周期及規模由各市確定。
(五)選拔程序。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確定人選。
五、培訓內容
以能力建設為核心,根據培訓學員的特點和需求,按照貼近實際、結合案例、突出前沿、體現創新的原則,確定培訓課程。
(一)以拔尖會計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交流、講授每類拔尖會計人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二)以學員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學以致用,解決學員在工作中遇到或將要遇到的實際問題。
(三)關注會計改革、企業改革和經濟社會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討論等。
六、培養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對學員實行集中培訓與跟蹤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全面培養和提升學員的綜合能力。
(一)培訓周期。第一、第二層次人才的培養以2到3年為一個培訓周期,第三層次人才的培訓周期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個培訓周期分為集中學習培訓和跟蹤學習培養兩個部分。
集中學習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等方式為主,目的是通過學習與交流,夯實理論基礎、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視野,培養組織協調能力,為各位學員之間及學員與師資之間搭建一個相互溝通交流的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
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培養。主要以學員在職自學為主,采取邊實踐邊學習的方式。實行導師制,由科研培訓基地為學員配備導師,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輔導服務。在導師指導下,學員按照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工作中碰到的實際問題,進行自學、應用和調研等,定期參加網絡論壇等的討論,通過網絡等實施導師和學員一對一的輔導,按時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的有關活動,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科研培訓基地報送規定數量的學習心得體會、實踐應用報告、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提高學員應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在職學習的跟蹤管理。建立拔尖會計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的綜合素養。主要措施如下:
1、建立拔尖會計人才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在培訓周期內,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培訓基地不定期與學員及學員所在單位進行聯系,了解、通報學員的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
2、組織、引導學員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培訓基地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知名單位等實地考察、調研,學習先進管理經驗。選擇部分單位作為實踐基地,安排學員到這些單位掛職鍛煉等,增長解決實際問題的才干。組織學員根據培訓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培訓基地提供學術指導。推薦優秀學員參加財政部、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等部門、機構組織開展的課題項目、學術研究、出國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組織優秀學員參加自治區的一些課題研究和學術活動等。
3、建立培訓后持續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后的職業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效果提供基礎數據。
七、學員的考核與管理
(一)科研培訓基地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由科研培訓基地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科研、出勤等情況,定期將這些情況提供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培訓基地、學員及學員所在單位經常進行聯系、溝通,及時收集和更新學員培訓等有關信息,定期向領導小組和學員所在單位通報,落實培訓管理的各項具體措施,積極研究和解決培訓中遇到的問題。
(三)實行淘汰制。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學員在培訓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依據,對于無故缺課、未完成培訓基地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不按規定向科研培訓基地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實踐應用報告、調研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業績報告等的學員,予以淘汰,勸其退學,并將情況通報學員所在單位。
(四)頒發培訓證書。培訓周期屆滿,學員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培訓課程,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結業,由自治區財政廳頒發相應級別的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訓證書。
八、培養經費
確立人才投入優先的理念,建立政府、用人單位、培養對象個人共同承擔的多元化人才培養經費投入機制。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集中培訓、后續跟蹤培養等開支,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參加集中培訓的往返路費等其他費用由學員所在單位給予資助。
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集中培訓、后續跟蹤培養等有關費用,由地級市確定解決方案。
九、建立評價認證機制
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包括品德、知識、能力等關鍵要素,體現不同領域、不同崗位特點,科學、合理的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評價認證指標體系。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開展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評價認證工作,通過媒體公布入選人員名單,對入選人員授予“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稱號,頒發相應級別的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證書,使拔尖會計人才脫穎而出,努力打造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品牌。
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
積極創造條件,為廣西“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臺。主要措施如下:
(一)對符合條件的拔尖會計人才,擇優向財政部推薦為全國會計準則、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咨詢專家,聘任為自治區會計管理咨詢專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輔導專家,推薦成為廣西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專家庫成員。
(二)優先取得自治區資助的重點會計科研項目,在課題立項、投標與經費支持上給予適當傾斜。
(三)組成團隊,優先向財政部等推薦申請國家級課題項目,為拔尖會計人才開展科研活動創造有利條件。
(四)實行獎勵制度。對工作實績突出、在財務管理上有建樹、為單位帶來明顯經濟效益的拔尖會計人才,以及對獲得自治區級或國家級會計科研成果評比獎項的拔尖會計人才,給予獎勵。
(五)建立表彰制度。定期召開全區拔尖會計人才表彰大會,樹立一批拔尖會計人才的先進典型,提高拔尖會計人才的社會地位、影響力和感召力。加強輿論宣傳,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到我區拔尖會計人才工程建設中來。
(六)擇優向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知名企業等用人單位推薦使用。
十一、實行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評比表彰制度
(一)建立全區“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各市財政部門要從加快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著眼,將“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科學、可行的培養規劃,重點做好第三層次拔尖會計人才的培養工作,積極創造條件,扎實落實培養規劃,努力使本地涌現一批同行公認、有較高知名度的會計行家,為第一、第二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和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的培養提供更多高素質的后備人選。
(二)實行“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督查制度。區財政廳對各市開展第三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市開展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的情況,研究解決培養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導各市扎實推進各項培養工作。
(三)實行“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評比表彰制度。將各市開展第三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的努力程度、輸送的第一、二層次拔尖會計人才培養人選數量、涌現的“十百千”拔尖會計人才數量等,納入區財政廳對各市財政部門的考核評比內容,對領導重視、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市,區財政廳將定期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