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公開譴責了中國石油生產商中國海洋石油公司(CNOOC,以下簡稱“中海油”),稱該公司有選擇地披露盈利信息,并且未征求少數股東同意就批準它與一些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
但香港聯交所本身處理此事的方法也受到了批評,因為早在三年多前,中海油就涉嫌第一次違規,隨后才進行批評人士所說的閉門調查。
公司治理網站Webb-site.com的編輯戴維•韋伯(David Webb)說:“上市委員會以秘密方式進行紀律聆訊,通常總是閉門操作,甚至連聆訊正在進行都從不披露。”
批評人士認為,香港聯交所作為其它公開上市公司監管者,這個角色本身就存在著固有的利益沖突。香港聯交所反駁說,它的結構使其能夠履行監管職能。
香港聯交所表示,2002年10月,中國第三大石油生產商中海油在向一批基金經理和媒體公布當年前9個月的預計盈利數字時,有選擇地披露了信息。
此外,中海油還指責中海油在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間將66億元人民幣(合8.15億美元)存到其母公司旗下一子公司賬上之前,未尋求獨立股東的批準。
香港聯交所上市科負責人韋思齊(Richard Williams)表示,及時、準確的信息對投資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韋思齊先生說:“如果人們感覺到某些投資者被排除在有特權的交易對手核心集團之外,那就沒有什么事情比這種感覺更能腐蝕市場信心了。”
但韋伯則對香港聯交所本身披露此事的時機提出了質疑。
韋伯說:“盡管紀律聆訊是在將近半年前的2005年4月19日進行的,但結果卻直到今天才宣布。4月份以來發生了什么,沒有人知道。”
香港聯交所的一位發言人否認存在任何不當的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