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2005年10月8日 廣西天華編輯
“四、六級收費的標準其實已經審批下來了。個別報道曲解了審計署的意思?!甭牭接浾咭稍L四、六級收費的問題,教育部高教司文科教育處的一位工作人員不禁透露了心中的不滿:“我們覺得有點委屈?!?/P>
四、六級考試多收1.4億元
在審計署最新報告里,審計署披露了2004年12月到2005年2月審計署對教育部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延伸審計的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雖然教育部的財務工作有相當大的進步,但是,在項目預算編報、執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政策等方面,教育部還存在一些問題。
最受媒體關注的是2003年到2004年,教育部所屬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向各地主考單位收集英語四、六級考試費1.4億元,這1.4億元的征收從未經過國家批準。
其余的未經國家批準收費還包括:北京語言大學收取漢語水平考試費1293.93萬元、北京師范大學收取人文社科項目鑒定評審費118.52萬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收取評審費85.38萬元。
審計報告認為,教育部的這種做法,不符合《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中“收費項目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會同計劃(物價)部門批準”的規定。
其余的主要問題還包括年初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的資金46.51億元,其中“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專項資金30億元、教育修購專項資金12.6億元、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1.71億元、“211工程”專項資金1.7億元、對外漢語教學專項經費5000萬元。
收費標準已步正軌
事實上,雖然之前的收費未經批準,但在今年7月11日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后,由國家教育考試中心接管的四、六級收費已經步入正軌。
通知規定,教育部考試中心在組織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時,向全國各省(市、區)收取的考務費標準是,大學英語四級每人每次7元,六級每人每次9元,口語考試則是每人每次50元。各地方的教育考試機構則自行決定本地收費標準。
通知指出,所收費用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上繳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擠占、截留、挪用。教育考試機構組織考試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部門預算核撥。
審計署在下達的審計決定書中也指出,教育部向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提出的集中考試費立項申請已進入核批程序,因此此次不作處理。
其余的收費則受到了審計署的懲罰。對北京語言大學收取考試費的做法,審計署要求盡快辦理收費報批手續,已收取的考試費收支余額予以沒收,上繳中央財政;立即停止所屬單位收取其他鑒定、評審費。對年初預算不細化的問題,未細化的預算已在年底前細化并撥付項目執行單位。